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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办结的标准
发布时间 : 2003-11-18 17:23
提案办结的标准
办理提案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也就是说对每件提案必须有明确的答复,其结果大致分四类:即采纳,正在或准备采纳,以后研究解决,留作参考。除委员反馈意见不满意,须继续办理外,提案办理工作就应算基本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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