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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友好团体
发布时间 : 2003-10-09 16:25
对外友好团体
由一些中国对外友好团体的代表人士组成。政协第二届至八届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二届至四届称对外和平友好团体)。新中国成立后,许多国家,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很快予以承认,并建立了外交关系。为了和这些友好国家进一步发展友谊,中国建立了一些相应的民间团体,如中苏友好协会等。另外,1949年10月,中国还正式成立了保卫世界和平大会,积极开展和平友好活动。这些民间团体在发展和各国人民的友谊,巩固新中国、保卫世界和平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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