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部分侨台组、教育组委员,由周乔建副主席率领前往署前路小学和培正中学督办侨台组提出的第30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午休管理办法的建议》重点提案。
委员们参观了署前路小学、培正中学校园、相关配套教学设施后,在提案督办座谈会上,委员们听取了提案承办单位区教育局学负责人的提案办理情况介绍,提案人代表李桦就提案的撰写作了说明。
围绕提案所关注的中小学生的午休管理问题,委员们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不同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对中小学生的午休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教育服务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关系到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必须高度重视。但对午休管理应由学校管理或交由社会托管机构,委员们存在不同的看法。侨台组王志光委员认为,午休管理是学校安全管理环节之一,应由学校方面全负责,不应由社会组织机构托管。教育组唐绮红、周莲清委员则认为,教师的职责是教学,繁重的教学任务外还要负责学生的午休管理,精力受影响会使教学质量降低,因此,有必要引入有资质的社会机构进入学校进行午休管理。而在没有引入社会机构前,也应给参加午休管理的教师予以补贴。曹德发、李桦委员提出可尝试新的管理方式,由社会托管机构与学校合作,就是托管机构进行管理时由教师加以配合。委员们对署前路小学为学生专设午休课室的做法表示赞许,认为在市中心区学校土地资源少,市内学校基本没设午休室的情况下,设学生午休室的做法实属难得,但也只能解决部分学生需求,大部分还是只能在课室趴在课桌一休息。对此,曹德发委员建议:增加财政补帖,增配专职管理机构人员或增加兼职教师的补贴;完善管理机制,合理分配资源,加强安全检查及管理者培训指导;完善政策,使托管机构及管理资源合法化。
周乔建副主席在讲话中提出,一是政府要明确收费与补贴的关系;二是应该给予负责管理的教师报酬,教师在教学之外参与午休管理,不但付出劳动,更增加了责任,理应得到报酬;三是学校要主动与家长进行沟通,共同就午休管理问题进行探讨。他还指出目前要引入社会机构托管还不合宜。
提案委主任蔡志强主持了座谈会,区教育局、区政府办、培正中学、署前路小学负责人参加座谈。(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