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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 2017-02-27 20:50

                                                             

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次会议定于2017227日(星期)至28日(星期),在越秀区机关办公大楼(越华路183号)召开,会期2天。请于227日(星期815委员证(十届一次会议时制发)和本通知到越秀区机关办公大楼大堂第    组报到,并领取文件;然后到三楼礼堂按指定位置就座,会前阅读文件;9时正出席开幕大会

一、会议议程

审议政协第十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2017工作任务

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稿)》的说明并协商讨论;

审议政协第十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次会议决议。

二、会议主要安排

(一)全体会议

12279:00-10:10,开幕大会;

22289:00-11:30大会发言

32283:00-3:40,闭幕大会。

(二)分组讨论

122710:15-12:00,第一次分组讨论;

22272:30-5:30,第二次分组讨论。

三、会议要求

(一)本次会议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大会采取电子签到),请佩戴委员证按会议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须按规定程序书面请假,说明原因。

(二)本次大会各次全体会议在区机关办公大楼三楼礼堂举行,除港澳委员外组讨论地点全部安排在区机关办公大楼,各组讨论地点详见会议须知中的会议日程及编组名单。

(三)与会人员在参加开、闭幕大会、大会发言、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时,请穿正装。

(四)与会人员请于222(星期三)前将会议回执报越秀区政协办公室。

越秀区政协办公室

                           20172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

次会议回执

(第    组)

姓名

单位

是否

参加

请假原因

联系人:邓大泉、郭梁、钟木先

电  话:832685018326855683268568

传  真:8326850483268502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837楼越秀区政协办公室

邮  编: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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