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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6-10-17 15:16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

次会议的通知

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次会议定于20161019日(星期)至1021日(星期),在越秀区机关办公大楼(越华路183号)召开,会期3天。请于1019日(星期830,凭本通知到越秀区机关办公大楼大堂第    组报到,并领取委员证(凭证出席各次会议)和会议文件;然后到三楼礼堂按指定位置就座,会前阅读文件;9时正出席预备会议

一、会议议程

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稿)》的说明并协商讨论;

)选举政协第十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审议政协第十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次会议决议。

二、会议主要安排

(一)全体会议

11019上午9:00-9:30,预备会议

210192:30-4:20,开幕大会(会后拍摄全体委员集体照)

310212:30-3:30,选举大会;

410214:30-5:30,闭幕大会(会后拍摄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席会议成员、专委会负责人集体照)

(二)分组讨论

110209:00-12:00,第一次分组讨论;

210202:30-5:00,第二次分组讨论

31021日上午9:00-11:30,第三次分组讨论。

三、会议要求

(一)本次会议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大会采取电子签到),请佩戴委员证按会议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书面向大会秘书请假,说明原因。

(二)本次大会各次全体会议在区机关办公大楼三楼礼堂举行,除港澳委员外组讨论地点全部安排在区机关办公大楼,各组讨论地点详见会议须知中的会议日程及编组名单。

(三)与会人员在参加预备会议、开、闭幕大会、选举大会、主席团会议、常务主席会议时,请穿正装。

(四)与会人员请于1014(星期五)前将会议回执报越秀区政协办公室。

越秀区政协办公室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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