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4年2月23日(星期日)至25日(星期二),在越秀区机关办公大楼(越华路183号)召开,会期2天半。请于2月23日(星期日)上午8时30分,凭委员证(十四届一次会议时制发)和本通知到越秀区机关办公大楼大堂报到,并领取文件;然后到三楼礼堂按指定位置就座,会前阅读文件;9时正出席开幕大会。
一、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稿)》的说明并协商讨论;
(四)补选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会议主要安排
(一)全体会议
1、2月23日上午9:00-11:00,开幕大会;
2、2月24日上午9:00-11:30,大会发言;
3、2月25日上午9:30-10:30,选举大会;
4、2月25日上午10:40-11:40,闭幕大会。
(二)分组讨论
1、2月23日下午2:30-5:00,第一次分组讨论;
2、2月24日下午2:30-5:00,第二次分组讨论。
三、会议要求
(一)本次会议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大会采取电子签到),请佩戴委员证按会议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请书面向大会秘书组请假,说明原因。
(二)本次大会各次大会在区机关办公大楼三楼礼堂举行,除港澳委员外,分组讨论地点全部安排在区机关办公大楼,各组讨论地点详见会议须知中的会议日程及编组名单。
(三)与会人员在参加开、闭幕大会、选举大会、大会发言、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时,请穿正装。
(四)大会不安排停车。
(五)与会人员请于2月19日前将会议回执报越秀区政协办公室。
越秀区政协办公室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