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1月26日区政协十四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2月23日至25日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稿)》的说明并协商讨论;
四、补选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