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3-02-22 12:4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至28日(星期四),在越秀区机关办公大楼(越华路183号)召开,会期3天。请于2月26日(星期二)上午8时正,凭委员证(十四届一次会议时制发)和本通知到越秀区机关办公大楼大堂第 组报到,并领取文件;然后到三楼礼堂按指定位置就座,会前阅读文件;8时30分出席开幕大会。
一、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越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大会,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报告;
(四)增补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五)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会议主要安排
(一)全体会议
1、2月26日上午8:30-9:50,在区机关办公大楼三楼礼堂举行开幕大会;
2、2月26日下午2:30-3:30,在黄花岗剧院(先烈中路96号)列席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大会;
3、2月27日下午2:30-5:30,在区机关办公大楼三楼礼堂举行大会发言;
4、2月28日下午2:30-3:30,在区机关办公大楼三楼礼堂举行选举大会;
5、2月28日下午3:40-4:20,在区机关办公大楼三楼礼堂举行闭幕大会。
(二)分组讨论
1、2月27日上午9:00-11:30,第一次分组讨论;
2、2月28日上午8:30-11:00,第二次分组讨论。
三、会议要求
(一)本次会议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大会采取电子签到),请佩戴委员证按会议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请书面向大会秘书组请假,说明原因。
(二)因场地问题,本次大会及小组讨论地点没有全部安排在区机关办公大楼,具体各次大会及各组讨论地点详见会议须知中的会议日程及编组名单。
(三)与会人员在参加开、闭幕大会、选举大会、大会发言、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列席越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大会时,请穿正装。
(四)大会不安排停车。
(五)与会人员请于2月19日前将会议回执报越秀区政协办公室。
越秀区政协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