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1年1月27日政协第十三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按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11年3月6日至9日在越秀区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越秀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开幕大会,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报告;
四、增选政协第十三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副主席;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六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