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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政协关于委员联系街道的制度
发布时间 : 2014-12-09 17:08

越秀区政协关于委员联系街道的制度

(2012年12月27日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的要求,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拓宽区政协委员的知情议政渠道,进一步调动委员履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密切委员同街道和社区居民群众的联系,倾听民意,反映诉求,促进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增强政协委员科学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区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任务
    (一)深入街道、社区,听取民情民意,广泛收集群众对市、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等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反映。
    (二)围绕社区居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开展调研视察,以提案、社情民意的形式,积极建言献策。
    (三)围绕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协调沟通,主动为街道做好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工作献计出力。
    (四)听取群众对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意见和建议。
    (五)发挥政协委员的特长和优势,广泛开展联谊交友活动,团结街道、社区辖内的知名人士,为居民服务,为街道、社区建设献计出力。
    二、工作要求
    (一)每位政协委员联系至少联系1条街道(港澳委员、港澳特约委员不固定联系街道,可根据专题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关行业委员参与活动)。
    (二)根据政协委员联系街道的分工,组成各街道委员联络小组。各小组根据街道工作需要组织委员深入街道、社区开展调研、视察和听取群众意见。
    (三)政协委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挥自身界别和行业优势,积极参加有关街道和社区的建设、活动,主动加强与居民群众的联系,通过座谈、走访、约访等多种形式,听取并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区政协办公室要安排干部负责协调和联络各委员联络小组的工作。
    (五)各街道设1名联络员,负责委员与街道的联系,定期反馈政协委员参与街道工作的情况,汇总到区政协办公室。
    三、联系街道分工
    (一)主席、副主席联系街道分工
    钟俊鸣主席联系洪桥街、北京街、华乐街、矿泉街;
    叶新兰副主席联系梅花村街、农林街、黄花岗街;
    邵建明副主席联系人民街、白云街;
    陈晓觉副主席联系光塔街、建设街;
    陆伟刚副主席联系大塘街、珠光街;
    周乔建副主席联系东山街、大东街;
    胡嗣明副主席联系流花街、六榕街、登峰街。
    (二)委员联系街道分工
按属地、就近、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区政协委员(未含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党组成员和港澳委员、特约委员)分别联系区属22条街道(详细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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