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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探索和完善政协的民主监督--杨松道
发布时间 : 2019-12-13 09:10

 

 

杨松道

 

在刚闭幕不久的中共十七大会议中,胡锦涛同志的十七大报告内容丰富,亮点很多。其中在关于政治建设方面,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的重要论断。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上述新观点,给人民政协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三大职能时,特别是在探索民主监督职能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时期历史条件下,政协在不断探索和完善政协的民主监督、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方面上,大有作为。越秀区政协近几年来也在如何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上不断作出了新的探索。

一、政治文明建设与政协民主监督的辩证关系

政治文明狭义上的含义,指的是人类历史上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政治理念、政治学说、政治形态、政治体制、政治模式、政治管理和政治制度,其核心是政治制度。广义上的含义,泛指政治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意识形态。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性质、主题、职能、特点和工作,无一不涉及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包括政治决策和科学民主、政治权力运行的廉洁高效、群众政治参与的广泛深入、社会政治力量的团结平衡等诸多方面和环节,而人民政协所具有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也基本涉及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作为政协三大职能之一的民主监督,更是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密不可分。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其目的就是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需要通过良好的民主监督机制来表现出来。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政协的民主监督。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和完善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肩负的历史使命。

    二、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

党的十七大关于政治文明建设的论述,给政协三大职能之一的民主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人民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协三大职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有组织地反映统一战线各方面意见的群众性监督。尽管民主监督不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性,但也不能简单地把它等同于一般社团和群众性的监督,或简单地把它等同于舆论监督。由于人民政协在组织上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在政治上有关着很大的包容性,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就决定了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有广泛代表性,较高权威性和较大影响力的监督。正是由于民主监督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探索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途径,逐步完善民主监督的法律运行机制。

三、不断探索和完善政协的民主监督,促进新时期的政治文明建设

    促进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和完善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建国5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也不断加强。但由于认识和观念、机制和体制等各方面原因,也由于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的规范和程序,人民政协的这种民主行为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与新时期的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多年来一直是个薄弱环节,与其他监督形式相比,民主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因此,在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如何切实履行职责、搞好民主监督,是摆在各级政协组织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应按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要求,正视、研究和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各级党委要把加强民主监督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按照宪法、政协章程和中央一系列政策规定,高度重视来自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把加强民主监督提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另一方面,政协要积极进取,充分发挥政治舞台的作用,主动开展工作。通过规范有序、形式多样的民主监督,扩大委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的民主监督氛围。要积极寻找监督的内容和课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做到实事求是,监督准确、到位,使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我们认为,政协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时,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新形势对民主监督的新要求。

一是要努力争取党政部门的支持。

要切实完善政治协商的程序,搞好重大问题决策前和执行过程中的民主监督,这就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重视,努力争取政府的支持,这是政协民主监督能否有效推进的关键。近几年来,越秀区政协开展的几次民主监督活动都事先沟通、提前报告,得到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鼓励和支持。我们建议,要按照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结合民主监督工作的基础和现状,党委应以文件或制度的方式,提出支持和促进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和要求。作为政协本身,应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计划安排。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时,要认真研究确定民主监督的对象、内容,提出实施方案,主动向党委汇报,引起党委领导重视,进入党委工作议程,争取党委的认同和支持。

二是要做好民主监督的三化建设。

要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要求,加快政协民主监督的法制化建设。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敏感性较强的工作,必须依靠党委、政府采取制度手段支持民主监督工作,必须使监督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有章可循,以克服盲目性,增强自觉性;克服随意性,增强严肃性;克服表面性,增强实效性,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从实践上看,当前政协民主监督的一个薄弱问题,就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政协组织要实现民主监督的三化,就必须将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归纳、总结、上升为制度,例如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廉政通报制度、意见建议反馈制度等。

三是要善于借助外力开展监督。

要把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效地相结合,形成多维的立体监督体系。要使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必须注意做到与党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等各种形式的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多维立体监督体系的作用,并赋予其新的内涵。

(二)注重监督方法,把握好

政协的民主监督既要明确目标,又要讲究方法。开展民主监督要坚持原则,根据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地方政协组织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时要坚持原则,把握好,确保政协的民主监督顺利健康实施。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各界人士,在任何条件下都不是西方多党制下的那种反对党或反对派。实行民主监督,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政协要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正确领会和体现党委的意图,始终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最大限度地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保持一致,把开展民主监督与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有机结合,互相渗透,更好地支持党委、政府的工作。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监督要始终着眼于帮忙,立足于现实,做到帮忙而不添乱,尽职而不越位。既要敢于发现问题,指出问题,又不能站在对立面,专挑毛病,一味指责,应当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如越秀区政协近两年来对提案承办单位开展的民主评议活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活动之所以顺利进行,主要是坚持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民主评议是帮忙的理念,让被评议单位明白,评议活动是共同促进,是帮助他们改进工作,而非找他们的麻烦,是帮忙而非添乱,是动力而非压力。该项工作当时在广州市政协的区(县)政协系统中是个创新,得到了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肯定,其总结性的论文材料也在今年召开的首届全国政协理论研讨会年会上引起重视,并被今年的全国政协理论研讨论文集收录、采用。

三是坚持非行政性的原则。开展政协的民主监督,要牢记人民政协的性质和地位,将人民政协的职责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职责严格区别开来。民主监督重在推进工作,而不在于权力制约,既不是考核班子,也不是查案子,更不是包治百病。要找准位置,把握好,尤其要克服那种监督力度越大政协的威信才越高的片面性认识,做到尽职而不越位。

    在实践中应根据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注意针对不同内容采取不同的方法,而且应当善于把这些方法贯穿于政协的各种例会之中,渗透到政协的各种会议之中,渗透到视察、调研、提案等各种活动之中,体现在方方面面的社情民意反映之中,把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相结合,寓监督于协商之中;与调研视察相结合,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与提案工作相结合,设法促使问题得到解决;与反映社情民意相结合,将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呼声收集整理上报给同级党委、政府,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三)努力探索拓宽民主监督的形式。

要不断创新民主监督的形式和载体,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在实践中,对一些传统的民主监督形式应发扬和完善,对一些新的行之有效的形式则应深入探讨、借鉴、推广:

    1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民主评议是政协组织依照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同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民主监督。其特点是讨论、协商、批评、测评、建议,它与权力监督不同,是政协民主监督的一种很有效的形式。如有选择地对行业风气、党政部门廉政工作、经济发展软环境等一些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20042007年,越秀区政协分别开展了对越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区劳动局、民政局、国土房管局等职能部门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迈出了开展探索政协民主监督的步伐,取得不少有益的实践经验。今后我们应在这方面继续深入实践、大胆探索。

    2对重大决策实行监督。如沈阳市政协加强与人大之间的联系,人大在有关问题立法之前,利用政协人才库的优势借脑咨询,接受监督,使法例更具广泛性、客观性、科学性。又如桂林某区政协得到同级党委支持,建立重大工作通报制度、重大决策提交政协协商等监督机制,效果较好。

    3选派民主监督员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如广州黄埔区政协大胆探索,采用了向有关单位送派民主监督员的做法,使民主监督力度得以加强。派送各单位的民主监督员找准出发点和切入点,通过促、帮、疏,帮助所在单位转变工作作风,找出困难、问题,做好沟通联系。

4举办政协论坛,拓展民主监督深度和广度。政协论坛形式进行参政议政,是我区政协近年来的探索民主监督职能的又一次新尝试。2005年,我区政协尝试举办如何构建和谐越秀政协论坛,围绕区的中心工作献计献策,在开展舆论监督方面作出了探索。政协委员、党派、团体纷纷结合实际开展调研,从不同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发言材料30多份,有19位代表在论坛上作了发言,内容涉及我区的方方面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有深度,可操作性强。此外,一些地方的政协在电台、电视台、报刊上开辟政协论坛,每期选准一个社会关心的话题,组织各方人士从不同角度各抒己见,发表观点,发挥舆论监督的优势,拓宽民主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5、设立政协社情民意之窗,创新民主监督形式。作为收集社情民意的新渠道,政协可以设立政协网站、政协信箱、公开电话,直接听取群众呼声,疏导民间不满情绪,并将所得到的有价值的信息加工整理报党政部门,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

    6、设立政情民意中间站,直接与市民对话,接受直接监督。温州市政协的做法很有新意:政协与电视台联合开办政情民意中间站节目,每周一期,每期选择政府重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党政领导与市民代表共同参与,通过谈话形式,分析政情,表达民意,鞭笞时弊,接受监督,形成共识。该做法起到政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作用,收视率较高,在当地正面影响很大,评价较高。

    7、活跃会议气氛,提高监督效果。政协许多会议给人的感觉是沉闷单调,这不利于发挥民主监督的效果。越秀区政协近年来提倡活跃会议气氛,提高议政监督效果。主张从政协常委会做起,提倡尽量不念稿,安排多一点时间让委员讨论,收集会中的社情民意,创造宽松和谐、民主活泼的会议气氛,让每个委员积极发言、心情舒畅,感到每次会议有所收获,这对提高民主监督效果、活跃民主气氛很有收益。对那些涉及重大问题、具有庄重的形式、并且以组织名义进行的监督,比如以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的名义提出批评、建议等,要进一步加以健全完善。而对于那些涉及内容广泛、并且需要发挥委员个人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常开展的监督,比如委员在政协会议上和活动中就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提意见、作批评等,则应当保持广泛性、灵活性的特点,坚持和发扬广开言路、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优良传统。

8、建立三会制度。即在党政部门出台某项相关政策之前,先经过由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组成的论证会听证会咨询会,发挥政协人才库智囊团的作用,并使之形成制度,使民主监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此外,还应探索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党内监督等相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使民主监督职能不断延伸和扩展。总之,无论采取是哪种形式,都必须选好议题,选准角度,找准切入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党和国家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政协的民主监督。

   

综上所述,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与新时期的政治文明紧密联系。加强和完善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是新时代对政协工作的要求。政协组织应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履行三大职能特别是民主监督职能,积极探索,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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