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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问题--黄慧敏
发布时间 : 2010-06-11 11:57

民盟越秀区基层委员会 黄慧敏


    【主要内容】:如何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本文主要从政府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信息要扩大透明度,增强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责的责任感,政协委员自身需要具备民主监督职责的责任能力,不断优化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方法的有效性,包括要科学把握好民主监督的“尺度”, 要着眼于促进热点问题的缓解,着眼于促进难点问题的破解,要讲究监督的时机等,才能获得好的监督实效。

       关键词:政协  民主监督  实效性

    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工作,也可以说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大家的与时俱进地不断探索、完善。它既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探讨与思考,也需要紧跟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进程,紧跟社会文化和民众意识的演变,进行动态的探索、总结、完善。本文只是立足于个人的政协委员工作经验和学习思考,并参考一些相关政协文章或经验交流材料,粗浅地探讨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问题,作为与政协同志的学习信息交流。

    一、政协民主监督实效性的客观要求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维护我国政治制度稳定的重要载体和国家政治权力运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又是人民监督权力运行、完善国家政治制度、实现国家的政治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形式。

    作为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之一的民主监督,国家赋予它监督各级政府和行使政府社会公共职能的执政党组织等公共权力组织,在落实执政为民的公共权力行使过程及其状况。它所监督对象的主体包括执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对象的内容包括公权机关制订的方针政策等行政制度的合理性,以及公共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
从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践来看,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主要包括在以下个方面:

    首先,要拓宽民主渠道,有利于党和政府更好了解民情,集思广益,实现公共权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其次,要通过客观反映社会各阶层的合理要求和愿望,使党的方针政策能够切实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诉求。

    第三,要有利于政协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职能的发挥,更好地协调关系,缓和矛盾,化解冲突,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要有利于促进公共权力机关加强自身组织建设,提高政府廉洁度和公信力。

    二、当前政协监督在实效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取向改革三十多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多元化发展,以及国家法治与政治进步,政协的民主监督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民众的认同度也在不断提高,政协监督的实效性也得到增强。但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无可否认,政协民主监督过程和现状中,在民主监督实效性上,仍然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诸如:由于政协委员缺乏必要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存在名实不符的“挂名”委员;或是缺乏责任感,参政不议政,不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责;有的缺乏必要的训练与学习,缺乏必要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履职能力,在履行政协监督职能时言之无物,不得要领等等。

    当然,政协监督的实效性的不足原因,也与一些公权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政务信息透明度欠缺,接受政协等社会民主监督的意识不强,有意无意规避社会民主监督的思想倾向和行为方式有关。

    三、如何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  

    1、政府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信息要扩大透明度 
    要实现政协更加有效的民主监督,提高政协对执政的党和政府行政行为的民主监督的实效性,要求我们的各级党委和政府机关,认真遵循我国政治体制和政党制度的规定,“要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 增强党和国家决策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让权力运行始终受到人民的监督。只有公开、透明的执政信息,才能保障人民政协正确、及时获取必要的民主监督信息,进而保障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具有实效性。
同时,民主监督实效性的提高,离不开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党委除了行领导分管政协工作外,更重要的是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依法、有序地自觉向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开放所在机关的公权行使信息。党委也应积极支持和帮助政协各级组织推进履行协商监督职能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甚至法律化。

    2、增强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责的责任感  
    各级政协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民主监督的意识。这是提高民主监督质量、保证民主监督实效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要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作为监督主体的政协来说,必须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政协委员的监督是政协监督工作的主体,政协民主监督的活力在政协委员。然而,我们政协委员大多是各行各业或所在单位、部门的骨干,他们都有一份繁忙的职业工作,大家往往需要挤占宝贵的业余时间,来做民主监督资讯的收集、加工和反映工作。而且有时付出了较多时间投入以后,还不一定有效果。这或多或少影响这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也是普遍的正常现象。因此,要不断调动委员参与民主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并且要尊重委员的主观能动性,为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营造良好的氛围,创造好的环境,引导委员珍惜民主权利,认真履行职责。而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政协委员又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作为己任,想方设法把民主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只有坚持一份责任感,才会积极想办法、挤时间,努力把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及时落到实处。

    3、政协委员自身要具备民主监督职责的责任能力 
    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当然包括了局部的和个体民众一些社情民意的合理诉求的反映,但更多的和主要的是对党和政府的一些公共权力的民主科学决策和政策法规执行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等较高层次的民主监督。这些相对较高层次的监督,往往涉及党和国家的许多相关政策法规,有的还经常涉及相关专业知识。因此,政协委员们只有与时俱进地不断努力学习,开阔社会视野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最大限度避免片面性和无效劳动;并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更新变化,把握国家的大政方针的基本趋势,使政协监督既有合理性支持,符合和谐社会建设要求,又有合法性依据,符合国家法治原则。最大程度保证政协监督所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言之有理、论之有据、行之有效,使这建立在国家法制轨道和现实客观条件基础之上,最大限度实现政协监督具有良好的地效果。

    同时,要求政协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注重做好政协委员的理论学习、培训工作,帮助委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长知识,超越自我,按照“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的要求,正确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敢讲真话,能讲实话,提出比较有见地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使民主监督真正产生成效。

    4、不断优化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方法的有效性 
    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同于党政纪律监督、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它不作出决定,也没有立法、执法的权力。但它应该在在敢于监督的基础上,必须要善于监督,才能收到实际效果。

    第一,要科学把握好民主监督的“尺度”。要有效地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提高监督的实效性,政协监督应该突出重点、选准角度、准确定位,把握好民主监督的“度”,尽量做到“到位”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政协组织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民主监督活动,对于重大事项的监督,事前宜向党委沟通,争取获得原则指导和舆论监督方面的支持;对一些重大的工作决策监督,宜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议;对于一些可能影响面广、关系复杂的问题,要谨慎审时度势,不要不分场合“乱鸣乱放”,避免一旦监督失误或偏差造成更为重大的社会问题。

    第二,要着眼于促进热点问题的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和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促使社会经济和文化意识的多元化,自然促使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快速提升,使不同社会利益集团及阶层之间的矛盾增加并显性化,政协要善于梳理热点问题,区分轻重缓急,本着先众后寡、先易后难的原则,通过民主监督的方式,协助政府解决眼前急需解决而又有能力解决的大事,既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又能使人民政府的公信力得以提升,从而使其他的诸多热点问题逐步缓解。

    第三,要着眼于促进难点问题的破解。我们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非理性的、非法制的思想及行为尚有市场,加上我国社会民主与法制建设也处在渐进改革、逐步完善过程,部门利益、集团利益普遍滋生甚至膨胀,而又缺乏严格有效的合理规范,也不可避免地催生新的利益矛盾与冲突。因此,有不少社会难点问题,尤其是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合力解决的难点问题,容易演变成为一些部门借助公共权力寻租、获取部门或个人利益,同时又“合法”规避行政责任的竞争。面对这些涉及面较广、实权部门较多的社会难点问题,往往需要责任心和相关监督能力强的委员,借助集体或组织的力量,群策群力,深入调研、周密分析,多方协调,才能将难点问题破解。

    第四,要讲究监督的时机。要适时、及时。对那些条件不成熟,环境不允许或力不能及的事情,不能要求过高,急于求成。否则,你的监督意见或建议,很可能成本听起来不错,但实际无法做或做不好。或者,相关决策机关和领导人,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尚无法认同或接受。好的研究成果无法转化为现实社会实践,结果就会既浪费监督资源,还可能损失政协监督的公信力。当然,对于一些关系重大、内容复杂而又具有战略性的监督意见与建议,可能也需要不断继续完善方案、加强宣传、解释和沟通协调工作,让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创造时机,有效催生政协监督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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