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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发展的眼光捕捉解决--郭梁
发布时间 : 2008-04-02 17:14
 
-----浅论学习政协在建设“四位一体”要求上的思考
 
 郭梁
 
“加强党派合作、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和重视政协机关建设是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四位一体’的任务。……”是贾庆林主席在《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中首先提出来的关于政协自身建设的“四位一体”要求。具体内容:1、加强党派合作以达到“政治协商”的目的理论。2、突出界别特色用“民主监督”形式积极履行职能的理论。3、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在“参政议政”中起积极作用的理论。4、重视政协机关建设,保障人民政协全面开展工作的理论。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进一步完善它,切实有效地按照“四位一体”的要求贯彻实施,政协的工作就会不断发展。
在政协以往的工作运作中每个机关单位都有自己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取得不少的成绩。但是我们作为从事多年政协工作的机关干部,从中也看到一些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如:在委员的选出及其作用的发挥上、界别的作用的发挥上和机关干部内在动力发挥上需不断地完善和总结经验。
一、在政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委员的问题。本人经历了五届政协感觉到在委员的产生上至关重要。政协的主体是委员,委员能否发挥其职能,是否在参政议政突显其作用尤为关键,同时在发挥委员的职能上也和该委员自身的素质上包括他的责任心、正义感、文化水平、人品和社会阅历都非常关键如果没有选好他起不了一个委员应有的作用我认为应该是个损失。在现实中不可否认有一些委员的动机是不纯的,有的委员经济实力强参加政协是为了拿个政治名堂。这些人进入政协我想不会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能,认真参政议政也不会提出什么好的有建设性的提案为政府出谋献策,相反每每有什么自己生意上的麻烦就会找政协出面协调关系,想法为自己开开绿灯。所以我认为在委员的选举上是非常重要的。2、如何发挥委员的作用也非常关键。政协机关在这方面责无旁贷应起桥梁作用。如、有些委员虽然有满腔的政治热情但由于对政协的性质职能不了解提出的问题不是太局限就是提案的范围太小,角度往往是站在自己的利益而言。就算提出来也解决不了问题,有的只是发发牢骚,最近我委发现在反映社情民意的报告上有不少委员提出的问题中就有这种现象。这是关于委员方面的两点问题。
(二)关于界别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界别作用仍然是当前政协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四点:
 1、现有界别设置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界别设置未能覆盖社会各阶层。一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新的社会阶层,如金融从业人员、法律界人士、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等,政协界别构成中没有体现或不明显。(2)界别划分界线不清,出现交叉、重叠现象。如科协和科技界、共青团和青联界、工商联与经济界等,都存在人员交叉重叠的问题。主要是界别划分标准不一,有的是以政党区分,如中共、八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的是以团体区分,如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台联、侨联等;有的以社会职业区分,如经济、教育、医药卫生、体育等;有的以民族区分,如少数民族;有的以区域划分,如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等等。把不同划分标准的社会阶层归并到一起,必然出现交叉重叠的情况。(3)界别特色不明显的“特别邀请人士”界别,在委员总数中占一定比例。目前列入“特别邀请人士”的,基本上是因为比例或人数限制而无法放入其他界别的委员,以中共人士、党政部门领导为主,这是一个没有界别特色的界别。这个界别的委员人数,全国政协是175名,占全体委员总数的7.7%;广州市越秀区政协是33名,占8.6%。
  2、界别意识不强。体现在两个方面。(1)政协组织本身界别意识不强。政协的各种参政议政活动,以界别为单位组织的较少,特别是经常性工作多数不以界别为单位组织,对界别的整体优势发挥不够。原因在于,政协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是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按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进行分设的机构,而委员被编入专门委员会,基本上是根据自愿、协商和统筹安排的原则。不同界别的委员被编入同一个专委会、同一界别的委员被编入不同专委会的情况非常普遍。专委会组织的经常性活动,也就难以体现界别的特点和优势。(2)政协委员本身界别意识不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如参加会议、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与视察和调研等,多数以个人名义出现,对界别代表的身份意识不够。同一界别的委员之间缺乏共同调研的途径和互相联系的平台,难以形成界别的整体合力。界别委员与界别群众的沟通联系也不够,还限于个别的、随意的阶段。
3、界别组织程度松散,缺乏凝聚力。除了中共、民主党派和一些人民团体外,其他各界别都过于松散,既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也没有建立规范统一的工作制度。一些地方建立的界别召集人制度、界别活动小组等形式,也还处于探索阶段。
4、界别声音不强,政协还没有成为各界别愿望表达和利益诉求的主渠道。如前所述,政协是我国惟一一个以界别为单位组成的政治组织,政协委员也是我国惟一一个以界别代表的身份履行职责的政治力量,政协理应成为反映界别声音的主渠道。但在政协参政议政的各种渠道中,界别声音并不强。比如提案工作,目前界别提案很少,提案者以界别代表的身份反映本界别问题的也很少。以越秀区十二届政协2006年提案数据为例,提案总数703件除八个民主党派外,其它界别没有以界别名义提出提案。其中党派、团体的集体提案62件,委员个人和联名提案641件包括经济、科技方面的169件,占24%;城市建设和管理的183件,占26%;文教卫体方面的225件,占32%;政法、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方面的84件,占12%;党群、统战、侨务等方面42件;占6%,而台湾同胞、少数民族等界别委员提出的提案比较少。政协其他参政议政渠道,如反映社情民意、开展视察、调研等,界别声音也不强。
(三)关于政协机关建设中的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即中发[2006]5号文件)第一次着眼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全局,把政协机关工作作为整个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了部署。谈到机关建设,大家想得最多的恐怕就是“经费”和“干部”的问题。这里我想就“干部”问题说说自己的看法,因为我认为这个问题比较关键,我们无论什么事都离不开人去做的,政协机关自身运作的好坏关键在于机关干部积极性的提高。从政协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看,还存在交流困难、“出口”不畅、缺乏活力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比如,有人说,政协机关是“出生入死”,出了政协机关就“活路一条”,进了政协机关就“死水一潭”。还有人说,政协机关“光出调研成果不出干部”。从调查情况看,政协机关45岁以上的干部占69%,在提拔重用上得不到关心。这些问题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是,长期以来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政协组织是一个松散型的组织,也是一个“清闲机关”,且具有所谓的“机构架子大”的特点,所以便成了一些干部退休前的软着陆场。还有的人认为,政协既无职又无权,只是“开开会、拍拍手、交交友”,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在这样的组织中工作,是没有什么工作实绩可言的。而这恰好不符合“注重实绩”的干部选拔标准。其实,政协除大家看得见的召开会议、开展调研视察等工作以外,还有许多基础性和经常性工作,比如学习工作、文史资料工作;再比如提案工作、了解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还比如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政协联谊和对外交往工作,等等。搞好这些工作,既需要有敏锐的政治观察力、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较高的业务水平、丰富的知识和阅历、较强的组织工作和文字工作能力,又需要有甘于清贫、乐于奉献、任劳任怨的态度和开拓进取的精神,更需要有民主的作风、宽阔的胸襟和良好的形象。因此,政协机关是“宽松并不轻松”、“清贫并不清闲”。
    在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中,还有一个心态调整问题。传统观念认为,政协是退休前缓冲的地方。有的说:到了政协一点事不干没意思,干点事意思意思,干多了什么意思?还有人讲:政协就是干一阵协(歇)一阵。这些说法都反映了一种落寞的情绪。因为这些情绪,一些到政协工作的同志产生了失落感。我认为,人生一世,既要有矢志不渝的事业追求,更要有好自为之的平和心态,任何人都面临“三天”的考问,即昨天、今天和明天。在对生命的态度上,昨天是初升的太阳,朝气蓬勃;今天就是渐落的夕阳,日薄西山;明天可能长眠不醒,回归自然。在对待事业上,昨天是党委、政府的书记、区长,今天就是人大、政协的主任、主席,明天就是退休干部。这是生命自然规律,也是人生仕途的必然结局。有政协机关的同志曾说,政协是“无权无钱无烦恼,有吃有喝有朋友”。虽然有失偏颇,但也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一种知足常乐、豁达开朗的平和心态。因此,我们不论在什么位置、到什么年龄、干什么工作,有多大的权力,都应该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饱满的状态、昂扬的姿态,拥有一颗健康乐观的心灵,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始终笑对人生,潇洒生活。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几点思考
(一)从发展的角度,把好委员的“入口关”
政协工作的主体是委员,委员的主体作用发挥得好坏,直接关系政协工作质量的高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时期打造一支过硬的委员队伍,对人民政协  发挥好作用有着重要意义。如何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我认为:应把好委员的“入口关”。就是政协与组织部门、统战部门一道,严把委员条件,把好委员“入口关”。 要把那些政治素养高,文化层次高,参政议政能力强,有社会影响和代表性强,热爱政协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吸收到委员队伍里来,就要充分发挥政协常委会的作用,与组织部门、统战部门一道,无论是党内的、党外的,社会各阶层代表人士,都要严格把好入选委员队伍的“入口关”,不断加强和完善委员协商提名程序。建立委员入选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人民群众举报条件不硬的、参政议政能力不强、不具备代表性的、更有甚者本人企业有不良记录,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士,一律不得入选委员队伍,提高队伍的起点,严把队伍的质量,为参政议政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认真按照“意见”的精神,把握好四个环节:1、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确定委员人选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的作用,从发展政协的角度出发,努力把那些有社会影响、参政议政能力强、热心于政协事业的各界代表人士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这些人选在本界别中应有较高的威望,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深厚的专业知识,能够对国家和地方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真知灼见;他们应该具有较优秀的领导才能和丰富的政治经验,能够对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委和政府改进工作;他们应该是各个界别的知名人士,能够通过自己的行动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 2、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政协章程办事。人民政协是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其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都是通过民主协商产生的。这就是说,党管干部,不是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包揽一切,而是要按照政协章程办事,按照各类不同干部的条件和管理权限来分别对待,党内的由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名,党外的由统战部提名,建议名单由统战部汇总,在征求组织部、政协党组的意见后,报请党委审定,然后按政协章程办理。这些程序都是在集体领导、集体讨论的基础上进行。破除神秘主义,纠正封闭的操作方式,改变由少数人选人或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状况,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办法。 3、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与时俱进。要从有利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高度出发,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要敢于创新。把推荐政协委员的权力交给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让人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推荐权和监督权。既欢迎各级领导推荐,各界人士自荐,也欢迎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企、事业单位公开举荐。政协党组决定设立伯乐奖,凡是向我们推荐优秀政协委员的,对推荐人要给予奖励。4、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纠正委员推荐中的不正之风。党组会议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委员条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充分发挥界别作用的几点思考
基于政协发挥界别作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充分发挥界别作用需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科学设置界别。 科学设置界别是发挥界别作用的基础。科学设置界别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设置的依据要科学,二是界别设置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
  (1)关于界别设置的依据。界别设置应以社会阶层的构成作为基本依据,同时辅以人口结构的特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等进行调整和补充。
  根据政协章程,全国政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组成,设若干界别”。其中,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香港和澳门同胞都已有固定范围,唯有“各界的代表”没有界定范围。可见,政协分设界别,依赖于对“各界的代表”的划分。
  对“各界的代表”的划分,从社会学上讲,就是对社会各界的分层,或称为社会阶层的划分。根据社会学家的分析,由于理论体系和分层目的的不同,划分社会阶层的依据有很多,如生产资料的占有、财富和收入、组织权力、职业、社会声望、知识技能、受教育程度、消费偏好等。目前学术界主流的看法是,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但为了简化社会分层的方法,学术界倾向于把“职业”看作包含了各种资源占有和使用的标准。政协设置界别的依据,应该与社会阶层的划分标准相统一。
   总之,政协界别设置应有科学依据,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显著特征,作适当补充,才能保证政协界别设置既有科学性,又有广泛性。值得提出的是,为了避免界别之间出现交叉重叠等现象,设置界别的依据宜少不宜多。
  (2)关于界别设置如何与时俱进、及时调整的问题。界别的设置不能一成不变,而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结构和社会阶层的变化及时调整。就当前而言,需要进行如下调整:
  第一,在界别构成中补充新的社会阶层。建议首先考虑增设两个界别。一是中介组织界别(或称专业人士界别)。大力发展中介组织,是建立完善市场经济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民社会的重要途径。。二是金融界别。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资源配置、宏观经济调控和维护经济安全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深圳,无论是金融总量、金融网点、金融从业人员还是金融市场发育程度,都居全国前列。应把金融界从经济界分离出来,单独设立一个界别。此外,还有一些新兴社会阶层,如法律从业人员、高科技人才、自由职业者等,以及一些在地区人口总数中占较大比例的群体,如深圳的外来劳务工等,也要以适当的方式补充到政协组织中来;第二,合并一些交叉重叠的界别。如科协界与科技界等;第三,对界别人数和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比如在高科技产业占优势的地区,可增加科技界委员比例,特别邀请人士界别(指除港澳人士之外的部分)的人数和比例应适当减少,其中政府部门的领导应视其职务及影响予以安排。
2、拓宽界别活动的方式方法总的原则是:政协履行职能的现有方式,都要体现界别的特点和优势。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突破:
(1)在建议案、提案、反映社情民意、调研或视察等参政议政形式中突出界别声音。鼓励和引导政协委员围绕本界别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同一界别委员之间加强沟通和交流。加强对界别提案、社情民意的征集和收集,重视把界别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提案、社情民意等上升为政协建议案。以界别名义提出的建议案、提案,要列入督办重点,明确办理要求,保证办理质量。
  (2)在政协全会、专题议政会、座谈会、政情交流会、听证会等协商会议形式中突出界别的整体性。政协全会时,要求政协委员以界别名义作大会发言、专题议政发言;以界别编组进行分组讨论和组织政情交流会、座谈会;把界别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较集中的意见和建议,以界别的名义或界别委员联名的方式提交提案。其他形式的协商会议,根据会议议题,组织相关界别的委员参加会议,发表界别意见和建议。
  (3)搭建界别委员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平台。要把密切界别委员与界别群众的联系,作为发挥界别作用的基础性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要增强政协委员的界别意识、群众意识,自觉加强与所在界别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反映界别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提出代表界别利益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建立政协委员社区工作站、网上议政等方式,搭建有效的平台。
  政协视察、调研等工作,也要尽可能地体现界别特点,发挥界别作用。
  3、建立健全界别工作机制政协要建立健全界别活动的组织机制,完善界别活动的运作机制,制定发挥界别作用的规章制度,为充分发挥界别作用提供保障。
  (1)建立界别群众推荐政协委员的选拔机制。政协委员作为界别的代言人,其最初推荐要充分尊重界别的意见。应逐步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尽可能扩大界别群众的参与权,由界别群众在充分酝酿、选拔的基础上推荐界别委员人选。拟任政协委员要通过一定方式在界别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政协委员要定期向界别群众报告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将此列为是否继续推荐的重要依据。
  (2)建立健全界别召集人制度。完善界别召集人产生办法。界别召集人应是本界别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权威人士。由特定政治团体构成的界别,如工会、共青团、总商会等,其活动召集人应明确为该团体的领导人;其他界别的召集人,由中共政协党组提名,界别委员推荐产生。明确界别召集人在界别活动中的领导地位。界别召集人对本界别委员的人选推荐、在政协任期内的表彰、罢免和职务任免,具有向中共政协党组推荐和建议的权力;界别召集人在政协中应有相应的政治地位,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相关专委会副主任,甚至是政协常委。
  (3)建立界别的专门服务机构。政协应尽快建立为界别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从短期来看,可以由专门委员会承担界别活动服务工作。根据专业特点,现有的专门委员会分别联系几个界别及其委员,负责界别的协调、联络、服务等工作。专门委员会要把界别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根据界别的特点,组织开展有界别特色的活动。从长远来看,应该建立独立的界别工作服务机构,以增强界别在政协中组织委员履行职能的地位和作用。该机构以联络界别召集人为基础,负责为所有界别开展活动提供日常服务。
  (4)主席会议要加强对界别工作的指导。副主席根据分工,分别联系几个界别,及时了解相关界别的活动情况,指导和推动界别开展工作。要定期讨论界别工作,或召开界别专题工作会议,加强对界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每届政协换届前,要就下届政协界别的设置问题先召开主席会议审议,再提交政协常委会决定。
  (5)建立界别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口联系制度。与政协界别相对应的政府部门应采取向该界别委员通报情况、联合调研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征询界别的意见,为界别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政府各部门制定工作计划、规划和拟出台重大措施等,事先向相关界别通报,听取界别意见;各部门召开重要业务会议,邀请相关界别派人参加。各界别应及时向有关对口工作部门通报工作情况,相互支持配合开展工作。
 (6)制定出台发挥界别作用的规章制度。目前个别地方政协就发挥界别作用出台了专门文件,探索出了一些具体做法。比如在组织机构方面,有的以各专门委员会为依托,有的建立了专门的服务机构。界别工作既然作为政协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就应该研究一个规范统一的运作机制和方法,在总体要求、运作程序、主要方式和途径等方面制定统一的标准。可由全国政协出台规则,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三)如何加强机关干部建设的几点思考
政协机关是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服务的办事机构,也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政治机关,在政协工作和社会交往活动中起着上下沟通的桥梁和左右联系的纽带作用。加强政协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水平,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是推进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加强机关建设,特别是在干部队伍的建设方面应当大力加强四项建设,搞好四项服务、弘扬四种精神。
1、加强四项建设,打好履行职能的基础
(1)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提高政协机关人员的理论水平。思想理论建设是政协机关建设的基础。抓好思想理论建设,对于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机关整体素质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抓思想理论建设中,首先要从加强学习入手,坚持学习制度,注重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安排,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把平时学习与集中培训结合起来,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把学习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始终,使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重视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机关日常工作和各项管理之中,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鼓励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性,从内心深处热爱政协工作,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关心和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在福利补助、就医安排、看望慰问、提供用车、学习培训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领导的关怀和组织的温暖,激发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
  (2)加强组织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政协机关干部队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各级政协组织要加强与组织、人事、统战等部门的协商,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强政协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配备好政协各级领导班子,使一批素质高、懂业务、有作为的优秀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3)加强作风建设,激发政协机关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一是要讲政治,在政治上清醒坚定。政协工作的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涉及面广、影响大,因此政协工作者要注重学习,掌握政策,了解时事,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严格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法律办事,不做有损于党和人民事业的事,不做违规违纪的事。二是要讲正气,塑造高尚的人格形象。政协机关工作者要牢记“两个务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廉洁从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重视自我修养,加强自我约束,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追求高尚,拒绝诱惑。三是要讲实干,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每个工作人员要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把精力用在干事上,勤于思考问题,善于总结经验,勤奋工作,踏实肯干,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工作做深入、做扎实,把服务做细致、做到家。四是要讲团结,形成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在日常工作中,要一切以工作为重,一切从大局出发,既要讲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又要讲团结,提倡团结互助,协作共事,使团结合作有制度、有规范、不走样。在平时的人际交往中,要广交朋友、善交朋友,待人真诚友好,与人团结互助。五是要讲创新,不断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
(4)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协机关的工作效能。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机关建设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政协机关要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总体要求,不断探索、完善和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的各项制度和程序,尤其要抓好目标任务的制订、工作责任的落实、工作绩效的考核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建设,形成有效的工作推行机制,靠制度、按程序管理和规范工作,确保机关各项工作协调统一、规范有序、精干高效地运行,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搞好四项服务,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保障
  (1)为政协领导搞好服务,当好参谋助手。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性质和特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工作预见性,想领导之所想,谋领导之未谋,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做好助手。
  (2)为政协委员搞好服务,注重突出委员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士,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只有充分调动政协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才能不断增强政协工作的活力。要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开展学习和培训活动,促进委员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积极推动政协委员遵守政协章程,按照政协章程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自觉维护政协形象,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献计出力。尊重和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积极为政协委员参加协商、调研视察、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提供服务,努力为政协委员知情议政、建言献策创造条件。坚持和不断完善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联系委员制度,与各界别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
  (3)为政协专委会搞好服务,发挥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委会议、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要加强与各专委会的联系,着眼于政协工作的全局,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鼓励支持大家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4)为人民群众搞好服务,体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群众是政协事业的根本。政协机关的同志要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诚心实意做好事,坚持不懈解难事,尽心竭力办实事,使政协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弘扬四种精神,树立履行职能的良好形象
  (1)弘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建设和谐之家。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主题。团结凝聚力量,民主可收众益。政协机关的每一位同志都应该率先高举团结民主的旗帜,做团结民主的模范,注重自身的形象,维护政协的整体形象,做到有损政协形象的话不说,有损政协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委室之间和同志之间要加强工作上的交流与合作,及时沟通工作信息,主动协调搞好配合,克服推诿扯皮现象。机关干部应胸怀豁达,坦荡真诚,平等友善,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关心部属。同志之间要互相尊重,互敬互谅,以诚相待,以己心换人心,以民主促团结,以作为求地位。要提倡在思想上互相尊重,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待人处事上互相谦让,平时工作多沟通多商量,有了问题多做自我批评,真正实现团结和谐。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互相补台,好戏连台”,而不要“互相拆台,共同倒台”,努力把政协机关建成和谐温暖的家园。
 (2)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积极有为。政协机关的工作不象有些部门那样“显山露水”,政协机关的同志首先就要自己看得起自己,热爱政协事业,安心政协工作,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立足现有岗位,为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
  (3)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实干为民。政协的主要工作是参政议政,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是建言献策,工作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建言献策能否代表民意,能否被党委、政府所采纳。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有的放矢,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
  (4)弘扬乐于奉献的精神,体现人生价值。政协机关清苦,政协工作平凡,所以在政协机关工作的同志更需要有奉献精神。要安贫乐道,不因清苦而放弃对理想、对事业的追求。要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做到有为才有位,争为不争位,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要淡泊名利,不图回报,不因自己工作上做出的一点成绩而整天想着组织上应当给予怎样的回报、如何提拔重用自己。要摆正个人进步与政协事业发展的关系,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政协事业的发展统一起来,并把政协事业的发展作为体现个人价值的最高追求,不为一时一事个人发展上的曲折而影响工作、影响大局。要艰苦创业,甘于寂寞,不因条件有限而降低对工作的要求,甚至作为平庸无为的“挡箭牌”,不因默默无闻而心浮气躁,而要勤勤恳恳,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在现有的条件下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断增强为统一战线服务、为政协工作服务、为政协委员服务的能力,努力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上述是通过学习政协加强建设‘四位一体’要求上,就政协在工作运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些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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