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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之我见---谭永昌
发布时间 : 2008-04-02 17:05
 
 
 谭永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健康发展的有效形式。人民政协是联结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职能。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政协委员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主体,要在政协这个广阔的舞台上发挥好参政议政的作用,使政协工作经常充满活力,必须突出体现在搞好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上。
      一、   不断提高对社情民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社情民意即社会基本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社情包含民意,民意是最重要的社情。反映社情民意是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畅通社会主义民主渠道的重要举措。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有利于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实行民主监督,有利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做好社情民意工作是实现党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客观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只有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才能使各项决策符合工作实际和群众要求。把当前社会发展中带有突出性、警示性、突发性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有助于他们全面了解社会动态,切实体察群众意愿和情绪,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反映社情民意是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拓展,是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政协一项效果突出、富有特色、又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重要工作。人民政协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好中国共产党团结和联系各族各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社情民意工作,使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顺畅地反映上来,促进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地发挥。
反映社情民意是把握人民政协主题的基础工作。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性质要求重视民情、反映民意、广集民智。从根本上说,反映社情民意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础。政协组织的三大职能都离不开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政协委员要履行好职责,其中最基础的一个手段就是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只有通过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才能使政治协商“协”在关键上,民主监督“监”在要害处,参政议政“参”在点子上,从而不断提高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水平。通过政协渠道,把社情民意反映到决策层,这是新时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发挥整体优势,广辟信息来源,积极推动政协社情民意工作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需要有畅通的渠道、健全的网络做支撑,多层次、多渠道地扩大信息来源,是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关键。
(一)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也是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主体,通过委员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信息工作的主渠道。因此,要坚持打“委员牌”,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动政协委员就近、就岗了解社情民意。委员身处人民群众之中,对社会的真实情况最了解,对群众的呼声、愿望、要求最熟悉。我们要注重把反映社情民意的着眼点放在委员身上,进一步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使委员们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自己的应尽职责和神圣义务,自觉地保持同本界别群众的联系,悉心体察群众的呼声和情绪,认真收集和研究重要情况,乐于、敢于、善于反映真实情况和群众意见。应把每个委员每年至少提供一条有质量的信息、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作为一项硬性任务加以落实,充分调动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积极性,使之成为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的带头人。由于信息来源上还缺乏相对的广泛性,为此政协委员要“时时留神,处处观察”,及时捕捉群众的“第一信号”,把握群众的“第一愿望”,负责地承担起委员的政治责任,认真地履行好委员的工作义务,真正做到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解民忧,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
(二)充分发挥界别的信息纽带作用。界别工作是政协最富特色的一个工作领域,也是最具潜力和活力的一个工作空间。界别活动是政协信息提高组织化程度的一个重要形式。界别组织信息具有特定的含义,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信息反映,也不是一般性质上的群众意见,更不是一般内容上的日常琐事,而是一个特殊社会群体———行业人士形成价值共识后所联合集聚反映的一种带有普遍性、突发性或倾向性的重大问题和信息。它具有行业性、专业性和集聚性强的特点。界别信息工作应当从政协性质出发,选好界别工作的角度;从政协主题出发,明确界别工作的内容;从政协职能出发,突出界别工作的特色。和谐社会建设是政协工作的共同目标,然而共同的目标,在不同的界别有不同的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只要我们界别运用好行业协会的载体,注重发挥界别委员中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专业精通的优势,注重工作方法,讲究工作策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干得了、干得好的事情入手,一定会打开界别工作的新局面,发挥界别工作的新作用。界别应当运用委员所形成的共同价值观为基础,采用界别集体提案、界别专题调研、界别为单位的小型视察、界别与政府对口部门的专题协商等方式,成为向党委、政府及时提供群体性信息的一个重要载体。
(三)充分发挥党派的信息骨干作用。进一步发挥各党派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流向的信息资源优势,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中的难点和疑点,进行分类、分析,综合研究,提出决策意向,供决策层参考。反映社情民意要讲究时效性和超前性,不做“马后炮”,要选好角度、把握尺度,不做简单的“传声筒”;要特别关注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出现的新生事物。要把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融入政协整体工作之中,纳入各个活动环节之中,真正使党派信息成为群众呼声的“信号弹”,党委决策的“安全阀”,解决矛盾的“润滑剂”。
(四)充分发挥政协机关的能动作用。坚持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融入政协的各项工作之中。一是坚持以政协例会反映社情民意。政协全委会、常委会是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阵地,也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对政协委员提案、政协委员在各种会议、活动中的发言,以及各种工作报告中的有关内容,要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整理成信息上报,并通过统计分析等方法进行信息的整体开发和综合利用。在每年例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会议期间委员讨论的情况进行整理,并及时向党政部门反映。二是建立走访委员制度。经常走访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与政协委员学习座谈等活动,主动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确定主题和不确定主题两种形式,不定期地听取政协委员和各党派、团体的意见,反映社情民意。三是召开专门座谈会。要适时召开有关政协委员和代表人士的小型座谈会,汇集信息。特别是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视察、考察、调研、联谊等形式,有重点地征询政协委员的看法和建议,据此整理成社情民意进行反映。四是不定期地的召开社情民意工作座谈会。由各专门委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以界别为单位,召开一些有主题或无主题的社情民意座谈会,切实发挥不同界别作用,从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地反映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愿望,推动社情民意工作的深入开展。五是政协各专委会应发挥联系各界委员多、接触实际多、涉及领域多、组织委员活动多等优势,在开展调研、视察、考察、座谈、研讨等活动时,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收集和反映可资党政机关决策参考的重要情况和建议。委员在调查和研讨中形成的某些单项情况和建议、时效性和专业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不宜纳入调研报告或在综合调研报告中反映不充分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用社情民意的形式,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六是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要强化信息意识,做反映社情民意的有心人。平时要勤于思考,善于将例会、提案、调研、视察、走访中得来的情况转化为信息,通过广泛收集,精心筛选,认真整理,及时报送党政领导和有关方面。七是市政协和县区政协组织之间还要加强联系和协作,打通信息互通渠道。充分利用建立的一些联系通道和现代技术,建立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直通快车”,形成上下联动、信息联网、反映灵敏的工作网络,保持社情民意的畅通传递和资源共享。如我会近年来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能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协反映,得到解决市政协的采用、转登,有得还得到市政协领导的批示表扬,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增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工作的一个创造,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环节。做好社情民意工作,关键是要在提高反映社情民意质量上下功夫。质量是社情民意信息的生命,群众的意见很多,社情民意获得的途径也很广,只有高质量地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才能真正发挥政协社情民意工作的积极作用。衡量所反映社情民意的质量,主要看他所反映的问题是否真实,所提建议是否能真正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作为基层政协组织要根据党政工作重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收集“社情”,结合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反映“民意”。这就有个质量问题。政协所反映社情民意的质量,在于是否足以成为决策参考,是否能够为决策者采纳,从而转化为决策。那么,如何提高质量呢?作者认为可以从如下四个方面去努力:
一要突出“重点”。政协的《社情民意》,可以反映那些不宜公开或由于种种原因未能通过职能部门反映,而又事关决策的重要情况和意见,这就要求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必须具有较高的水平和质量。要围绕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反映“社情”,围绕基层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收集“民意”,依据社情,集中民智,将重要信息及时地向党委、政府传递。事实证明,只有关注地方党委、政府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才能有价值,才能受到领导的关注和部门的重视。
二要突出“热点”。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深层次的矛盾不断展现,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很多,如就业问题,就学问题,医保问题,环保问题,廉政问题等等,我们多观察、多了解、多分析研究,集中民情、民意、民智,及时地将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新的社情民意采集起来,尤其是将那些通过别的渠道不容易感知、体察、掌握和反映的新的社情民意采集起来,反映给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这是非常有价值的。在筛选社情民意时,要围绕中心。要着眼当地工作大局,立足反映需要党政部门了解的有分量、有价值的信息;要突出统一战线的特色,侧重于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使反映的社情民意更有代表性,更有价值。注意把握“应该让领导知道、必须让领导知道”的原则,提出意见建议时,在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在对大量零散、孤立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综合分析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和新鲜事物,提炼高质量、深层次的信息。
三要突出“真实准确”。在编写社情民意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力戒弄虚作假。真实是社情民意工作的根本要求,一条不真实的社情民意,不仅不能产生积极作用,甚至还会贻误大事。特别是反映问题性信息时,要努力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即要充分了解和尊重信息反映者的真实意愿,反映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信息,尤其是重要统战对象的意见,要力求保持原汁原味;反映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信息,要准确把握,拿不准的应报请领导把关,并注意保护提供信息、反映意见的同志;对政协委员、专委会、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提供的信息(包括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批评)要逐一登记造册,选登的稿件应注明来源和提供信息、反映意见、建议者的身份。要遵循“十报十不报”的原则,按照全国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的分析、筛选和汇总工作,对从各方获取的信息,要认真核实,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避免简单照搬、接转;要实事求是地对材料进行综合归纳,讲真话,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能添枝加叶,随意夸大,也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遇有重要或敏感的信息,要认真核实,慎重报出。
四要突出“时效”。在报送社情民意时,要讲究时效。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收集,早上报,争取在第一时间内让领导看到信息,了解到最新的社情民意。要根据信息的内容,采用不同形式报送。特别是对决策有参考作用和重要社会动态方面的社情民意,要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收集,利用政协组织上通下达的优势急事急报、一事一报,争取在第一时间让党政领导了解,使这些重要的社情民意及时引起党政领导的重视。
四、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
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做好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要保证。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基础工程,不断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制定社情民意工作领导责任制。反映社情民意,是一项关系政协履行职能的全局性工作,各级政协一定要把它作为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如同提案、调研等政协履行职能的形式一样重视。在制订工作计划时,应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研究和部署,并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要求。要把政协信息工作作为“主席项目”来抓,列入主席会议和秘书长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抓在手上,以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要有分管领导,明确由一位主席或秘书长分管信息工作。从人民政协到各参加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社情民意工作,建立起责任制,把社情民意工作作为“重点工程”来抓。
二是形成一整套较完备的工作程序和制度。随着形势的发展,这项工作的任务在加重,要求在提高。我们必须要重视信息工作机构建设,落实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社情民意的收集、综合、整理、报送、查询和反馈工作,使政协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收发有序,有案可查,件件有着落;使社情民意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除了要抓好政协委员这一采集信息的主体外,还要培养一批信息工作骨干力量,形成以政协为中心,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各专委会、委员为骨干,上下贯通的反映社情民意网络体系。平时要加强对信息员队伍和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及时表彰奖励优秀信息和优秀信息工作者,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要进一步运用和完善互联网等信息手段,为反映社情民意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政协机关内部要为开展信息工作创造条件,切实保障必要的经费和设施。总之,要使反映社情民意成为有人管、有人接、有人办,有来源、有平台、有反馈,有制度、有荣誉、有作为的重要工作。
三是建立反馈制度。各部门的综合办事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政协社情民意信息的相关办理工作,对政协转送或上级领导阅批的社情民意信息要认真签收登记,及时向领导送阅,其中领导同志如有批办意见,应负责督促办理,并将领导同志批示和办理情况向政协部门反馈。实行稿酬制、评选优秀信息员等办法,在每年一次的政协社情民意工作会议,向全体委员通报一次社情民意采用情况和篇目,对社情民意工作进行总结、表彰、部署。每季度都召开一次信息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的社情民意工作例会,对信息采用编报情况通报一次。每刊出一期社情民意,就向提供信息的同志寄发一份《社情民意》,如被采用,或被批示的,也及时告知委员,使其了解自己所反映的社情民意所起的作用和效果,调动政协委员和信息员的积极性。
四是建立经常联系制度。虽然说社情民意信息的落实,主要是党委政府,但政协也不能袖手旁观,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协助党委、政府抓好落实。要及时征求党政机关对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意见,加强协调与配合,对所反映的重要信息进行必要地跟踪了解,力求取得更好的实效。在办理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政协、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就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了解情况,征询意见,以便更加完善地解决有关问题。要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对有关信息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增强双向沟通,推动问题解决。
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的崇高使命。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政协工作面临着新的考验,开展好政协社情民意工作,是新形势的需要,是人民群众对政协的希望,是党和政府的重托,是全体政协委员的神圣职责。只有我们在新形势下深化和加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才能做到下对人民群众负责,上对党和政府忠诚,才能使政协工作充满活力。让我们乘着十七大的东风,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创新中提高,努力推动政协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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